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廿七日判決華為科技公司財務長孟晚舟引渡案涉及的犯行,符合雙重犯罪標準,紐約時報認為此判決清除了引渡她到美國的一大法律障礙。被軟禁在溫哥華自宅長達十八個月的孟晚舟,重獲自由希望破滅;此案引渡美國程序將繼續進行,孟晚舟距離到美國受審又近了一步,下一階段聽證會訂六月十五日舉行。
陸加關係恐惡化
這項判決是孟晚舟及其律師團的重大挫敗,加中關係很可能因此進一步惡化。
孟晚舟在判決宣布不久後抵達法院,但未對媒體發表任何評論。現年四十八歲的孟晚舟否認所有對她的指控;華為發布聲明表示,公司對法官的判決感到失望,律師會繼續努力讓孟晚舟重獲自由。
加拿大二○一八年十二月一日應美國要求,在孟晚舟過境溫哥華機場時將她逮捕,二○一九年一月起訴。逮捕孟晚舟讓加拿大被捲入美中因貿易戰而延伸的外交角力。過去十八個月來,華為本身不但成為美國的重點制裁對象,孟晚舟被捕也視為貿易戰問題的一部分。
本案也讓加拿大與中國關係緊張惡化。加拿大逮捕孟晚舟後,中國大陸也逮捕兩名加拿大公民,分別是前外交官康明凱以及商人史派弗,並控以間諜罪,迄今遭監禁超過五百天。外界普遍認為中國關押這兩位加拿大人,是對孟晚舟案的報復行動。中國否認這同孟晚舟事件有關。中國還禁止加拿大油菜籽進口。
孟方律師團今年一月在引渡聽證會中主張,美國政府以孟晚舟違反美國對伊朗經濟制裁為由控告她並要求加拿大協助引渡,但加拿大並未對伊朗制裁,孟晚舟被捕一案不符合雙重犯罪法律標準,應釋放孟晚舟。
但大法官霍姆斯廿七日同意控方主張,認為她蓄意對四家銀行做不實陳述,協助華為逃避美國對伊朗的制裁,符合詐欺的構成要件,在加拿大也構成犯罪。
下一階段的引渡聽證會訂六月十五日舉行,控辯雙方將探究孟晚舟於溫哥華機場被捕期間,她的權利是否遭到侵犯。此階段聽證會結辯可望於九月最後一周和十月第一周進行。
假設法官認同孟晚舟在拘捕過程中權利遭到侵犯,後續引渡問題便不存在。但要證明這一點,相當困難,因為加國法律賦予邊境官員許多執法權力,其執法不當之處是否到了可推翻整個案件的程度,大有疑問。若無法成功證明這點,引渡將繼續推進,孟晚舟律師團隊也勢必會上訴。
根據加拿大法律,若法官決定將孟晚舟引渡至美國,加拿大司法部長拉梅蒂最終有權決定此引渡是否「不公或受壓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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