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議院今天通過「外國公司問責法案」,被認為是針對中國在美上市公司。分析指出,法案內容與中國官方制定的保密規定相衝突,未來中企赴美上市融資難度加大、退市風險也加大。「外國公司問責法案」(The Holding Foreign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規定,在美國上市的企業必須證明不受外國政府控制或持有股權;其財務報告若採用海外會計準則,以致美國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無法核實的話,必須向PCAOB提交相關認證,若連續3年未能遵守PCAOB的審計要求,將禁止該公司的證券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
這項法案仍需經聯邦眾議院通過和總統川普簽字,才能正式成為法律。
人民日報主辦的國際金融報指出,有分析認為,如果遵守該法案,就意味著公司需要接受PCAOB對會計底稿的審查,這一行為直接違反了中國證監會、國家保密局和國家檔案局2009年制定的「關於加強在境外發行證券與上市相關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的規定」。
在上述「保密規定」中,除了要求境外發行證券與上市過程中,提供相關證券服務的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在境內形成的工作底稿等檔案應當存放在境內,還明確了境外發行證券與上市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涉及的跨境證券監管事宜應透過中國證監會進行,現場檢查應以中國監管機構為主進行,或者依賴中國監管機構的檢查結果。
中國今年生效的新「證券法」第177條也明確規定,境外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不得在中國境內直接進行調查取證等活動。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境外提供與證券業務活動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報導引述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說,美國參議院這項新法案的推出,將會加大未來中國企業赴美上市的難度,同時也會加大中概股在美國掛牌的成本、風險和不確定性。
他說,與此同時,此法案會給中概股帶來不好印象,成為市場做空和打擊的對象,進一步逼迫中概股退市、私有化,中國公司未來要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美國可能會有更多手段限制中企赴美上市。
董登新說,根據參議院通過的新法案,中國企業所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必須要願意接受3年一次PCAOB的審查,但這是多數國內會計師事務所忌諱的,若想順利赴美上市,中企應更換國際會計師事務所。
早在參議院通過此法案之前,4月21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及PCAOB的5名高層發表聲明,提醒美國境內投資者在投資總部位於新興市場或在新興市場有重大業務的公司時,注意財務報告及資訊披露品質的風險。聲明中提到,PCAOB在獲取對在美上市中國公司進行審計所需的基礎工作文件方面能力有限。
澎湃新聞指出,美國採取這一系列動作,導火線可能是因為在美上市的瑞幸咖啡財報造假,但中美關係變化也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發聲的重要背景因素。顯然對中企來說,赴美上市融資也必須考慮政治風險。
根據國際金融報,海通證券則認為,隨著新一輪海外中概股信任危機的到來,出現經營問題的中概股公司面臨淘汰風險,海外市場上優質的中概股可能也會面臨被投資人「錯殺」的風險,估值承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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