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胎讓人避之唯恐不及,然而一旦懷孕,就可能會面臨這個課題。高雄馨蕙馨醫院胎兒影像科主任曾翌捷表示,安胎主要是為了「預防早產」及「監測、觀察母胎狀態」。 未足月出現產兆.就必須安胎 懷孕期間,若未滿37週就出現早產徵兆,如1小時有6次以上的持續性陣痛、陣痛強度令人難以忍受(痛到說不出話)、休息無法改善,或陣痛時陰道出血、腹部產生下墜感、出現便意感、腰痠,就必須安胎。 設定停損點.4情況須喊卡 住院安胎不是萬無一失,安胎到一半出狀況時有所聞。在有些狀況下,胎兒在子宮待得越久,胎死腹中的風險也會隨之升高。因此,醫師通常會設定停損點,提醒準媽媽見好就收。 他指出,安胎過程中只要出現以下狀況,一般會建議中止安胎: 1.早期破水。 2.子宮不由自主收縮。 3.無法控制的出血。 4.胎心音不穩或發燒等感染跡象。 曾翌捷醫師說,門診常碰到評估必須讓胎兒出生,但家屬說寶寶還太小,堅持繼續安胎。「其實當胎兒持續無法長大,就要思考可能是子宮的功能出了問題。如果子宮無法供給胎盤養分,胎兒在媽媽體內待得再久,也不會長大。」......觀看完整詳細文章 ✿同場推薦:早產風險評估是預測,未必會發生,但了解發生機會予以預防措施,為早產兒做最佳準備 ✿同場推薦:「子宮頸閉鎖不全」有拯救方法嗎?及早進行「子宮頸環紮手術」,成功率相當高 【更多內容都在2022年12月號《媽媽寶寶雜誌》;訂閱媽媽寶寶雜誌電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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