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十二個部門昨天聯合發布新版「網路安全審查辦法」,高舉維護「國家安全」名義,加強對廠商購買相關設備和服務的管制措施。有輿論解讀,這是在美國宣布封殺大陸通訊設備製造商華為後,中共展開一系列針對美國的反制措施。新辦法將從六月一日起實施。
大陸網信辦、國安部、國家保密局等十二個部門昨聯合發布「網路安全審查辦法」,這部由廿二條條文構成的新版網路管制法案,核心內容在於要求大陸主要網路基礎設施營運商,在購買相關設備零組件和服務時,必須接受是否危害國家安全的審查。
據「網路安全審查辦法」,核心安全危害因素包括「重要數據被竊取洩露毀損的風險」和「 政治、外交、貿易等非技術因素導致商品及服務供應中斷的風險 」。
新辦法上路後,對於網路基礎設施營運商購買設備和服務,中共官方實際上將擁有否決權。
根據法規,中國電信、廣播電視、能源、金融、公路水路運輸、鐵路、民航、郵政、水利、應急管理、衛生健康、社會保障、國防科技工業等行業領域的重要網路和資訊系統營運者,在採購網路產品和服務時,均應當按照新版網路管制法案要求,考慮申報網路安全審查。
早在二○一九年五月,中共發布「網路安全審查辦法(徵求意見稿)」時,就有外媒解讀,為了與美國對抗,中國也針對美國的科技企業進行報復。而且,中方提出報復措施的理由與美國總統川普在軍事領域禁止使用華為產品的主張相同。
香港「南華早報」也指,中方可利用這項新規定,以「國家安全」為依據,阻止購買美國技術產品。
審查重點主要考慮以下因素:一,產品和服務使用後帶來的關鍵資訊基礎設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擾或破壞,以及重要數據被竊取、洩露、毀損的風險。二,產品和服務供應中斷對關鍵資訊基礎設施業務連續性的危害。三,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性、開放性、透明性、來源的多樣性,供應管道的可靠性以及因政治、外交、貿易等因素導致供應中斷的風險。四,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遵守中方法律、法規情況。五,其他可能危害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安全和國家安全的因素。
大陸官方解釋該法規時特別強調,審查不是要限制或歧視國外產品和服務,而是維護國家網路安全,對外開放是中國大陸的基本國策,歡迎國外產品和服務進入大陸市場的政策沒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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