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經濟復甦乏力、房地產和各地債務危機升高之際,中共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十月卅至卅一日在北京舉行,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發表談話。會議強調,要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要實際提高金融監管有效性,「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具體政策方面,會議指出,要加大政策實施和工作推進力度,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融資成本持續下降,活躍資本市場,更好支持擴大內需,促進穩外貿穩外資,加強對新科技、新領域、新市場的財務支持。
澎湃新聞報導,大陸今年三月發布「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組成中央金融委員會和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加強中共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領導,這次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是機構改革後首次舉行。
此前,自一九九七年起,大陸先後召開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作為金融體系最高規格會議,每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均對未來重大金融改革方向和政策「定調」。
新華社報導,習近平出席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並發表談話。另六名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強、趙樂際、王滬寧、蔡奇、丁薛祥、李希均出席。
會議強調,要加速建設金融強國,全面加強金融監管,完善金融體制,優化金融服務,防範化解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對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健全具有強制約束力的金融風險早期糾正機制。
針對當前金融問題,會議指出,要清醒看到,金融領域各種矛盾和問題相互交織,有的還很突出,經濟金融風險隱患仍然較多,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成效不高,金融亂象和腐敗問題屢禁不止,金融監管和治理能力薄弱。
貨幣政策方面,要始終保持貨幣政策的穩健性,更加重視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調節,充實貨幣政策工具箱;加強外匯市場管理,維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準上的基本穩定。要優化資金供給結構,把更多金融資源用於促進科技創新、先進製造、綠色發展和中小企業。
金融監管上,會議指出,要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嚴格執法、敢於亮劍,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及時處置中小型金融機構風險。
會議也為各類型金融機構定位:支持國有大型機構做優做強,成為壓艙石;中小金融機構立足當地,做好特色化經營;同時發揮保險經濟減震器、社會穩定器作用;此外,要強化市場規則,促進長期資本形成。
債務問題上,要建立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長效機制,建立與高品質發展相適應的政府債務管理機制,優化中央與地方政府債務結構。房市政策上,要求健全房地產企業主體監管制度與資金監管,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權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