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遭京東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劉強東強暴的明尼蘇達大學中國女留學生劉京瑤(Liu Jingyao),16日在明尼亞波利斯法庭提出民事訴訟,這項將劉強東與JD.com列入被告的訴訟,尋求5萬美元的傷害賠償。
針對這項訴訟,劉強東律師布利斯伯斯(Jill Brisbois)及京東公司發言人都未做立即回應。
路透社報導,根據法院文件,該女學生指出,劉強東的性侵及毆打行為,所造成的損失超過5萬美元,女學生指控劉強東於去年八月在明尼蘇達大學,上中國高管工商管理博士課程時強暴了她。
明尼蘇達州亨內平郡檢察官弗里曼(Mike Freeman)是在去年21日宣布,經過當地警局徹底調查,以及四名專門處理性侵案件檢察官的仔細審查,認定中國商人劉強東涉嫌性侵的案件,存在著嚴重的證據問題,檢察官辦公室決定不以性侵罪起訴劉強東。
在檢察官宣布不起訴決定後,劉強東個人也發出聲明表示,此結果證明他從頭到尾都沒有觸犯法律。
弗里曼表示,這起性侵案件不予起訴的決定,是經過明尼亞波利斯警察局性犯罪小組與四名性侵案檢察官仔細調查審理的結果,他說,就像很多性侵事件,情況都很複雜,劉強東案也是一樣。
「當我們調查了監視錄像、簡訊、警察隨身攜帶的攝影機錄影,及證人陳述後,了解到我們無法提出足夠有力的證據,因此也無法提出控訴」,弗里曼說,考慮到不想讓女方再受傷害,「檢察官方面不會再描述細節」。
檢方指出,正如之前媒體報導,45歲的劉強東當時在明尼蘇達大學卡爾森管理學院參加項目學習,8月30日他與一大批朋友、同事到郊區的一家餐館吃飯,21歲的女學生也是受邀人士之一。
晚餐後,這名年輕女學生與劉強東還有其他人一起搭車到位於富蘭克林大道(Franklin Ave.)上的一處住宅,稍後兩人去到明大學校附近的公寓。
幾個小時後,也就是8月31日凌晨,這位女學生的一位同學及朋友報了警,警察到達該女生公寓,並向她及劉強東問話,警察結束了詢問後,把劉強東帶回酒店,同一天晚上,劉強東在明大校園內被捕。
三名男性與一名女性組成的檢察官團隊對所有證據進行審查時,把包括雙方用中文進行的對話與信息,都譯成了英語,檢方指出,其中劉強東被警察帶回酒店前,該名女生在公寓內要求與劉強東私下談一談的兩人對談內容,也都由警察所攜帶的隨身攝影機錄了下來。
檢方表示,這些談話內容,以及其他證據,都不支持本案的刑事指控成立。
女方律師弗婁林(Wil Florin)當時曾批評檢方在權衡是否起訴劉強東時,從來沒有與他的當事人會面,也沒有向他的當事人問話,他也批評檢察官宣布此決定前,未給女方禮貌性的通知,弗婁林去年年底曾說,受害女計畫提出民事訴訟,民事陪審團可以決定劉強東以及他的公司JD.com還有公司代表是否應該對當晚事件負責。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