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維冠金龍大樓因強震倒塌,傷亡嚴重,全台建築結構安全受矚目。內政部昨指出,將參考日本在阪神地震後所訂「中間檢查制度」,修正我建築法,強制規定新建築施工時須請第三方公正單位到場勘驗,確保設計、施工安全無虞,若未勘驗就無法取得建築使用執照。營建署副署長王榮進說,過去建築結構安全只有兩級把關機制,第一級由營造廠自我檢查、第二級由監造人確認施工品質;未來希望修法新增「第三級」,由第三方公正單位做勘驗。例如在灌混凝土前,須先確認梁柱、鋼筋間距等符合規定,才能繼續施工,盼以此建立「三級品管」。
內政部次長陳純敬昨邀集建築師、土木、結構、大地技師及不動產開發商商業公會開會,會中達共識參考日本「中間檢查制度」,擬在建築法中增加規範:「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的結構等項目,必須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委託或指定的機關(構)、公會團體審查,經勘驗合格才能繼續施工」。
何謂「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王榮進說,未來將在子法中依建築規模、用途、高度、樓地板面積等做詳細規範;有些簡單建築如農舍等,可能就不會受限制。
【記者鄭宏斌、林河名/台北報導】南台大地震造成傷亡慘重,針對災後重建工作,立委紛紛提出修法。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擬修災害防救法,要將土壤液化納入房屋災損救助範圍;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蔡培慧、姚文智也連署提案修法,明定災民補助項目的權責事宜。
立法院長蘇嘉全表示,若要修正災防法,應配合現階段的各種災害,例如高雄氣爆或八仙塵爆,修得更周全,未來遇到類似的災害,應變就不會有所阻礙;由於制定特別條例恐會緩不濟急,因此他特別拜託行政院長張善政循例用最寬最廣的方式先來推動,如果有所不及再來修訂相關法律,張揆也回應已朝此方向處理。
陳亭妃昨天把台南災區現場土壤帶到立法院,用一根手指在土壤戳出一個洞,表示土壤液化的現象相當嚴重,「民眾等於睡在爛泥當中」。
她說,現行災害防救法規範的災害僅有風災、水災、震災、寒害,不包括土壤液化,將提案修法擴大房屋災損救助範圍;另呼籲比照九二一地震以特別條例處理重建事宜。
王定宇、蔡培慧、姚文智昨也連署提案修正災防法,對受災戶的房貸,明定利息補貼額度由住宅基金提供;災民自用住宅毀損,由原貸款金融機構承受其房屋或土地者,則對該金融機構予以利息補貼。
草案還規定,災民於災前辦理的擔保借款可展延,展延期間的利息免收,並由政府補貼。災民領取的各項救助金、慰問金或臨時工作津貼,得免課稅。此外,災區的土地、建物符合一定條件者,可減免房屋稅和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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