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公民謝倫伯格被大陸法院維持死刑原判定讞之後,遼寧省丹東中院昨公布,對加拿大商人史佩弗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一案公開宣判,史佩弗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萬元,並驅逐出境。這項宣判引發加美等國譴責,尤其在華為孟晚舟案審理進入最後階段,中加外交戰持續升溫。二○一八年十二月一日,加拿大在美國政府要求下,於溫哥華機場逮捕孟晚舟。之後,加拿大前外交人員康明凱、商人史佩弗先後被中方拘捕,外界懷疑是北京報復之舉,中加關係陷入冰凍。就在孟晚舟案審理進入尾聲之際,中方昨對史佩弗案作出宣判,引起國際社會關注。
據公開報導,史佩弗於去年六月被正式起訴,丹東中院今年三月十九日進行一審,涉國家秘密不公開審理,史佩弗及辯護律師到庭參加訴訟。
史佩弗昨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並驅逐出境,將會如何執行?據大陸觀察者網報導,根據中方法律規定,有期徒刑是主刑,驅逐出境則是對犯罪的外國人所適用的附加刑,二者並行不悖,將先執行十一年有期徒刑,再驅逐出境。
路透引述北京律師莫少平指,被定罪的外國人通常服刑完畢才會被驅逐出境,但某些特殊案件中,也可能提前驅逐。
加拿大駐北京大使鮑達民強烈譴責對史案的宣判,認為司法程序缺乏透明度。他昨前往丹東聽取判決,認為十一年刑期太重,非常失望,並稱加國會繼續要求釋放史佩弗和康明凱,但他未有任何康明凱案訊息。
鮑達民並轉達史佩弗的話表示,「感謝各方支持,自己精神很好,盼望回家」。
美國駐北京大使館昨也發表聲明,譴責大陸法院這項判決,並要求大陸立即釋放史佩弗與康明凱。
歐盟對外行動署昨對謝倫伯格案表示關注,呼籲寬大處理。大陸駐歐盟使團發言人回應稱,堅決反對歐方聲明,絕不接受;並指該案程序完全合法,證據確鑿而充分。
加拿大外長加諾強烈譴責中方判處謝倫柏格死刑,大陸駐加使館反擊稱,加方此舉嚴重侵犯中方司法主權,誰違反中方法律都須被嚴懲,「國籍絕不是違法的囂張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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