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台殺害港籍女友潘曉穎的港男陳同佳來台投案一波三折,蔡政府要求台港官方交涉,不可能讓陳以自由行方式來台,港媒昨引述港府消息稱,陳同佳或其代表須先與台官方達成三項共識,其後港府才有角色提供協助;又稱不會接受台方派員到港押解陳同佳。
明報報導引述港府消息人士稱,陳同佳與台灣方面須先達成三點共識,包括台方清楚表明,陳同佳以什麼證件赴台,如入台證或官方認可方式;預計前往日期;以及陳與什麼人同行,之後港府才可提供協助。
該消息人士並稱,陳同佳在香港法律下是自由人,上述三點屬陳同佳與台官方之間的事,沒有共識前,港府沒有角色參與。有共識之後,港府便會參與協助餘下的行程安排,如陳搭乘什麼航班到台灣,台方可提建議,港府亦有權不同意。此外,港府不會接受台方派員到港押解陳同佳。
針對蔡政府堅持台港官方交涉,明報引述分析指,港府不可能以官方管道處理,否則就是承認台灣是國家,陳同佳移交一事與去年的膠著狀態完全一樣,暫時看不到陳可順利赴台。
分析稱,事件反映港台完全沒互信基礎,並指台灣行政院長蘇貞昌說法表明,台灣在政治上「無理由白做」,「消費香港,表達港府的無能」,而港府只能處於被動。
陳同佳案被害人潘曉穎母親昨天透過港媒表示,她原先期盼做到「逃犯條例」修訂,但最後做不成,「女兒事件」觸發社會運動,她感到傷心及難過。她希望香港特區政府放下歧見,與台灣方面解決困局;還說如果最終要為陳同佳求情,也是有條件的。
潘母表示,她已多次呼籲陳同佳到台灣投案,質疑他是否真心,再次要求對方不要「龜縮」,應親身交代到台灣投案的意願,以及何時赴台。
潘母並說,如果最終要為陳同佳求情,是有條件的,包括對方要登上台籍航班,到當地接受審訊時要承認過失等,她會請求台灣法院不要判處陳死刑。
她並提到,港府撤回修例後,港方只向她表示,陳同佳出獄後是自由人,勸她釋懷。被問到在事件中是否被當作棋子,她強調自己不懂政治。她至今未曾與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會面,亦未曾與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陳同佳本人及其家人見面。
香港星島日報昨社評稱,港台之間沒有司法互助協議,蔡政府一定要以所謂「聯絡窗口」處理事件,其實是希望政府對政府,在文書往來亮出「中華民國」,藉此凸顯台灣的「主權」。這完全是故意刁難,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根本不可能這樣做。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