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台股平均殖利率達4.12%,大約有一半的公司今年預估殖利率都超過4%,高殖利率的吸引力讓愈來愈多投資人也加入成為「存股族」。今年起申報綜所稅,股利所得將適用課稅新制,投資人可在「合併計稅」及「分開計稅」二擇一適用,今年的除權息行情將於往年有所不同,以下先針對2種計稅方式說明。
參與除權息意願增加
方法1》股利採合併計稅者:股利所得可按8.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其應納稅額,但每一申報戶可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限。在此制下,不論公司繳了多少稅,股東獲得每一塊錢的股利都享有相同的可抵減稅額。而如果以可扣抵的8萬元與8.5%回推,算出每一申報戶的股利所得在94.1萬元內,每一塊錢股利都會帶來8.5%的可抵減稅額,超過的所得則無法帶來更多的可抵減稅額。
方法2》選擇分開計稅者:以獲配股利按28%稅率分開計算稅額,再與其他各類所得計算之應納稅額合併報繳。在此制下,股利所得就無法享有可抵減稅額,而且分開計稅的股利不能先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再計算,若該戶其他類別的所得額不足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該減項也就浪費了。
因此,低所得者的股利採合併申報較有利,小資族不僅可節稅、甚至可能享有退稅;至於投資大戶獲配股利若計入所得總額課稅,可能適用最高稅率40%,這種情況下選擇適用單一稅率28%分開計稅,能獲得較大節稅效益。如果家庭所得稅率30%,股利採分開或合併計算何者較有利則不一定,還是要看所得的類別及計算結構,宜先試算再做判斷。
棄息賣壓有機會減緩
股利所得的報稅新制上路後,因為對於散戶與大戶都能達到節稅效益,因此可增加抱股參與除權息的意願,也就是說,往年只要愈接近7、8月除權息旺季就會出籠的棄權息賣壓,原則上今年起可望減緩。但還是必須進一步留意,很多大股東會透過捐贈來節稅,依照所得稅法規定,對機關團體捐贈的扣除額最多是以綜合所得額20%為限,因此若選擇股利分開計稅的大股東,有可能導致列舉捐贈扣除額上限大幅縮減,需試算考量後再決定最適合的方案。
舉例說明,甲公司的大股東股利所得2000萬元,其他各類所得為300萬元,依修正前規定,綜合所得額為2300萬元,因此可列舉的捐贈扣除額上限即為2300萬元的20%,也就是460萬元。新制上路後,若所得狀況不變,且股利所得選擇按28%分開計稅,則不包含股利所得的綜合所得總額僅為300萬元,可列舉的捐贈扣除額上限就會大幅減至60萬元。這種情形下,大股東如果想降低稅負,仍可能賣股棄息。
【完整內容請見《非凡商業周刊》2019/5/3 No.1143】想了解更多,詳洽02-2766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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