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7日,在聯合國氣候變遷公約(UNFCCC)舉行第23屆締約國(COP23)會議開議時,環保署公布針對COP「21」(巴黎協議)的第一階段溫室氣體管制目標,不僅在時間上明顯延誤,內容上竟以住商減碳為主,而未將新近最大的汙染源爭議「前瞻基礎建設」、「火力發電」列入,所謂2020年較2005年減少2%排碳,僅是書空畫餅、虛應故事而已。
環保署公布的INDC(國家自定預期貢獻),其實在巴黎協議已強化為NDC(國家自定貢獻),是會員國的自主減碳承諾,自2020年起將每五年更新一次,而且更新前二年要做全球盤點(Global stock take),明確顯示國際上對減碳的決心與態度(目前提出NDC的已有164國)。川普對巴黎協議的羞辱,誠如聯合國首席談判代表Figueres所說,反而激起各國對協議的支持。
台灣不是上述公約、協議的簽約國,表面上沒有遵守的義務,但是因台灣人均或排碳的總量,目前是世界第20/23名,以目前各種措施看,2025年名次突飛猛進可以想像。在全世界致力減碳的大旗下,如反其道而行,則極有遭報復的可能,小則被要求揭示產品碳足跡,重則被徵碳排放關稅,對出口導向的國家,極為不利。而且在人均排碳名列前茅的國家中,欠缺有力盟友的台灣,在環境監視組織German watch的氣候風險指數上高居第七名,很容易成為被制裁的「軟柿子」。
自去年815大停電後,各界開始充分廣泛的討論,對能源有關的爭點,也愈來愈清楚。台灣長年致力經濟發展,對電力需求有增無減,但在「2025廢核」的神主牌下,對能源的選擇極為有限,加上地狹人稠,能提供太陽能、風能的土地更是難覓,燃煤增碳乃成為「不可說」的結果,原先核電「禍延子孫」的或然,遂變成霧霾「禍延自己」的必然。環保署依法或比照公約所提出的減碳目標,無異是緣木求魚。
對台灣而言,目前最嚴肅的是減碳,這是國民最切身的健康問題,一年來民眾對PM2.5的知識大增,就表示民眾的重視。而且碳排放對氣候變遷的衝擊,在西太平洋尤其顯著,這也是於公於私應關注的課題。
科技部網站下有一TCCIP平台,討論氣候變遷。其中有一外籍人士專文列舉陳立誠與民進黨對能源分配的看法。陳君以數據說明2025廢核所留下電力的缺口,加上減碳目標產生的限制,沒有可能彌補;至於民進黨則樂觀認為未來能源需求減少,配合低碳科技及高效率機器,則可兼顧。讀者可自行參閱判斷,但陳君的考量,其實符合政府歷來的看法,所以在2012年依照能源管理法第一條發布「能源發展綱領」時,主軸思想就是逐步減核;換言之,是在國際減碳承諾下,配合經濟民生的電力需求,逐步佈局再生能源,基於安全、穩健、潔淨的原則,漸進務實減核,所以才有以新核四取代舊核廠的方案,也許不夠譁眾,但現在完全符合815事件以來,各方討論的方向。
去年4月24日行政院「靜悄悄」發布修訂版的「能源發展綱領」,改為廢核為主,所以純就法制言,在未修訂前,不僅總統發布的「2025廢核」依法無據,連2013年江院長所言核四公投都未盡適法。但為何原是光明正大的綱領,卻無聲無息發布,令人不解。
環保署當然了解減碳與廢核的矛盾,也應自知兩個月前發布的方案不僅不符IPP規範,也對「溫管法」五大部門中能源、製造、運輸、農業著墨太少,皆因受制於廢核神主牌。
李署長埋怨未能參與COP23,實際上如其獲准入場,恐怕反不知如何解釋其急就章的方案與國際Roadmap的相關性。不過李署長雖未入門,但也應知主辦國斐濟所倡議的Talanoa,這是南島民族所主張「包容、參與、透明的對話與溝通」,蔡總統剛從南島「尋親之旅」挾Talanoa的經驗回來,第一步至少應與「用肺發電」的民眾Talanoa一番,至於其他題目,再看吧!
(作者是東吳大學法商講座教授、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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